提到CPA,人们想到的,往往是注册会计师,然而在技术检验测试的类目里,CPA是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认证,即计量器具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计重器具不仅是监督管理的主要对象,而且是计量部门提供计量保证的技术基础。
型式评价(Pattern Evaluation)是对某一型号计量器具是不是满足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能否适用于法制计量管理的首次、全面、系统性评价。它并非针对单个器具,而是“代表型”器具的“全身体检”。
“全面体检”:按照国家规程/规范,对计量特性(准确度、稳定性、重复性)、功能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等进行全方位测试。
“能力认证”:验证该型号器具在预期使用条件下,能否持续稳定地达到其声称的计量性能指标。
“准生许可”:评价合格后,该型号器具才可以获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意味着它具备进入法制计量领域(如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视测定等)的“法定资格”。
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第42号文,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县目录包括:
体温计,非自动衡器,自动衡器,轨道衡,计量罐,称重传感器 ,称重显示器,加油机,加气机,水表燃气表,热能表,流量计,血压计(表),眼压计,压力仪表,机动车测速仪,出租汽车计价器,电能表,声级计,听力计,焦度计,验光仪器,糖量计,烟尘粉尘测量仪,颗粒物采样器,大气采样器,透射式烟度计,水分测定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谷物容重器,乳汁计,电动汽车充电,放射治疗用电离室剂量计,医用诊断 X射线设备,医用活度计,心脑电测量仪器,电力测量用互感器,测绘仪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 仪40个大类别。
1.标志的使用上的要求:制造已取得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的,应当在其使用说明书里面标注国家统一规定的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采用委托加工方式制造计量器具的,委托加工的计量器具,应当标注委托方、被委托方的公司名称、地址、被委托方的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
(4)第9-10位(数字)——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代码(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填写)。
型式批准的编号要与标志在一起采用,编号标注在标志的下方或者后侧,编号的字号尺寸自定。
在型式评价中,本人整理了一些问答梳理,希望能为各位计量人在实际在做的工作中提供清晰指引。
当产品存在多个型号(测量范围或准确度不同),应提供哪些样机进行型式评价?
对于系列新产品,应思考的系列新产品的测量对象、准确度、测量区间等,选择有代表性的产品,并参考下面的原则确定提供样机的数量:a)准确度相同,测量区间不同的系列新产品在选取样机时应包括测量区间上下限的产品。每种产品提供一至三台样机。b)准确度不同,测量区间和结构相同的系列新产品在选取样机时应包括各准确度等级的产品。每种产品提供一至三台样机。
申请阶段: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申请书及企业资质证明,5个工作日内初审。委托与安排:技术机构10个工作日内联系企业,安排型式评价计划。评价实施:技术机构审查资料→拟定评价大纲(负责人批准)→按大纲试验(3个月内完成)。结果处理:不合格时允许3个月内改进一次(改进时间不计入时限)→重新评价。审批发证:省级部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不是颁发型式批准证书。
关键点:技术机构需具备授权资质,样机及保密资料需退还企业,原始记录保存≥5年
需重新申请的情形:测量范围扩大或准确度提高(超出原许可范围)。技术标准变更导致产品性能变化(如原理改变、功能增加)。